海基会
  基本概述
  海峡交流基金会(Straits Exchange Foundation),简称海基会;台湾民间机构。1990年11月21日在台湾成立,由辜振甫任董事长,陈长文、陈胜发任副董事长,秘书长由陈长文兼任。海基会以“是一座桥,不是一堵墙”为己任,主要任务是执行“政府”委托办理的两岸民间交流中技术性、事务性的工作,包括两岸同胞入出境收件、核转,大陆地区文书验证及送达,两岸人犯的遣返,经贸纠纷的调解处理,学术文化交流的沟通等等。因而可视为台湾当局与大陆联系的中介机构。海基会通过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对立法院负责, 同时接受国民大会监督。其资金来源大多是政府拨款,少部分为工商企业界捐款。海基会设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秘书处,文化服务处,经贸服务处,法律服务处,旅行服务处和综合服务处,负责处理有关具体事宜。1993年4月27~29日,董事长辜振甫与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汪道涵在新加坡举行汪辜会谈。
  海基会采用财团法人基金会的形式,经费由政府与民间共同捐助。海基会初成立时的定位是“以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并以保障两地人民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海基会会址:台北市105民生东路 三段一五六号十七楼。
  主要业务
  该会的主要工作有如下7项业务:
  (1)两岸人民入出境收件、核转及有关证件签发补发。
  (2)祖国大陆地区文书验证、身份关系证明、协助诉讼文书送达及两地人犯遣返。
  (3)祖国大陆地区经贸资讯的收集发布,间接贸易、投资及其争议的协调处理。
  (4)两岸人民有关文化交流事宜。
  (5)协助保障台湾地区人民在祖国大陆地区停留期间的合法权益。
  (6)两岸人民往来有关咨询服务。
  (7)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成立原因
  台当局于1987年11月2日开放台湾地区民众赴大陆探亲以来,两岸民间交流日益频繁,对于增进两岸人民彼此的了解固有正面之意义,但也由于接触之广泛,而衍生出海上犯罪、偷渡走私、文书查(验)证、财产继承、婚姻关系、经贸纠纷等诸多问题。为了解决上述因两岸民间交流而衍生之问题,并兼顾两岸情势,行政院乃协助民间各界筹组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海基会),协助处理台当局处理相关大陆事务。1990年11月21日召开海基会捐助人会议,并举行第一届董监事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捐助暨组织章程”;1991年2月8日经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许可,并于同日向台北地方法院办妥财团法人登记,3月9日正式对外服务;1991年4月9日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签订委托契约,处理有关两岸谈判对话、文书查验证、民众探亲商务旅行往来纠纷调处等涉及公权力之相关业务。
  海基会依章程规定目前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主任秘书一人,及文化服务处、经贸服务处、法律服务处、旅行服务处、综合服务处、秘书处等六处,暨人事、会计两室,另配合台当局政策就近服务中部及南部地区民众,设有中区服务处及南区服务处。
  主要会谈
  1992年,海协会与海基会在香港就两岸事务性(公证书使用)商谈中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进行讨论,后来形成“用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即“九二共识”,这也为两会商谈和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及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的会晤奠定了基础。
  1993年4月,第一次“汪辜会谈”在新加坡举行会晤,两岸关系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1998年10月,辜振甫与汪道涵在上海举行了第二次“汪辜会晤”或称辜汪会谈,双方达成包括两岸继续进行政治对话及汪道涵应邀访台的共识。但这一新局面不久再次遭到李登辉的破坏.
  1999年李登辉抛出两国论,拆毁了两会商谈的基础;2000年陈水扁上台后,拒不承认一个中国的原则,拒不承认两岸两会达成的“九二共识”,两岸关系持续陷入紧张僵局,两会未能再续协商,汪辜无法再度会晤,二老也带着遗憾离开人世。
  2008年5月29日,海协致函海基会,邀请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于6月11日至14日率团访问北京,就两岸周末包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事宜进行商谈;5月30日,海基会函复海协表示同意。2008年6月,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北京展开商谈。两会在中断9年多后恢复往来与协商谈判,被视为当前两岸关系改善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008年11月3日:上午,海协会协商代表团从北京出发。中午,抵达桃园机场后随即转往下榻的圆山饭店。下午,陈会长拜会辜严倬云女士,两会副会长进行相关协议预备性磋商。晚上,海基会欢迎晚宴。
  2008年11月4日:上午,举行第二次“陈江会谈”。下午,两会准备签署协议,两会分别召开记者会。下午,陈云林会见赖幸媛,海基会酒会。晚上,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晚宴。
  2008年11月5日:上午,两岸工商及航运座谈会,两岸金融座谈会。中午,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午宴。下午,参访新竹科学工业园区。晚上,国民党主席吴伯雄晚宴。
  2008年11月6日:上午,出席两岸互赠珍稀动植物记者会。11时,与台湾总统马英九会面。晚上,海协会答谢宴会。
  2008年11月7日:上午,陈会长一行搭乘周末包机返回北京。
  历任董事长简介
  辜振甫
  “海基会”首任董事长辜振甫:字公亮,1917年1月生。台湾省彰化县人 ,祖籍福建省惠安县。1940年毕业于台北大学政治学系,后到日本“帝国大学”(东京大学前身)做财政及工商管理研究。1964年台湾地区“国防研究院”第六期结业。1975年获韩国高丽大学荣誉经济学博士学位 。1992年5月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荣誉法学博士 ,同年八月,他当选世界管理理事会下属学术机构国际管理学院院士。
  辜振甫是岛内拥有头衔最多、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 ,在台湾经济界及政坛上十分活跃。1990年美国《 福布斯》杂志将他列入全球一百八十一个资产超过十亿美元的富豪之列。1998年列台湾百大富豪第十一位。 
  辜振甫于1988年6月被聘为台湾地区“总统府国策顾问”。1990年4月被聘为“国统会”委员及“国是会议”筹备委员。1990年11月,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成立,辜当选海基会董事长。1991年被聘为“总统府资政”。1993年4月27日,辜代表台湾地区海基会与祖国大陆海协会长汪道涵在新加坡举行了“汪辜会谈”。
  辜振甫十分爱好京剧。他从六、七岁起就与京戏结缘。早年辜家院子里有演京戏的戏院子,辜从小就耳濡目染。辜振甫曾到北平、上海、香港拜师学戏,曾拜余叔言为师。他认为,在他的戏曲人生中,最值得回忆也是影响他最深的,则是他二十岁左右在北平的那一段日子。此外,辜振甫还擅长油画,懂诗文,喜欢收藏文物。
  2005年1月3日凌晨4时,辜振甫因癌症导致肾脏等器官衰竭在台北振兴医院病逝。
  张俊雄
  1938年3月23日- ,台湾地区政治人物,曾任台湾行政院长。
  出生于嘉义市一个长老教会家庭。就读于台大法律系期间,1962年开始于高雄市执业,之后前往平民律师服务中心担任志愿律师,同时担任台湾教会公报理事长。
  “美丽岛事件”时,张俊雄出面为高俊明牧师辩护;也因此步入政坛,于1983年高票当选增额“立法委员”;1989年、1992年、1995年、1998年立法委员;而1986年组建民进党时,是组党的“十八人建党小组”之一。历任民进党中常委、秘书长。2000年10月,张俊雄成为第一位民进党籍的“行政院长”。2004年,被提名为不分区立法委员。
  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逝世后,由他接任董事长一职。2007年5月,重新担任行政院长一职。
  洪奇昌
  1951年-- ,民进党骨干人物,台湾省彰化县人。
  毕业于台北医学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医学硕士。出身基督教长老会家庭,投身宗教活动,任台湾长老会社会服务发展委员会委员、常委,青年事工委员会常委,马偕医院精神科医师、主任等职,并任台湾人权促进委员会执行委员。 1983年参与“党外”运动,为“党外”人士助选,1984年加入“党外编辑作家联谊会”(“编联会”)。1986年底出任民进党中央常务委员,为新兴党外运动骨干。并在台北当选“国大代表”。1987年6月任“编联会”会长。1989年当选“立法委员”。11月参与筹建“新国家联线”,任“五人工作委员会”成员。民进党新潮流系核心人物。 1992年12月当选立法委员。
  江丙坤
  1932年12月16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南投县。国民党中常委、副主席。
  1959年台湾省立法商学院地政学系毕业。1971年获日本东京大学农业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2003年3月30日,在国民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二次大会上当选为国民党副主席。
  曾代表台湾当局先后出任过驻日本大使馆经参处处员、助理商务专员,驻南非约翰内斯堡总领事馆商务专员,驻南非大使馆经济参事。1982年结束驻外生活,先后出任过经济部国贸局副局长,中华民国外贸协会秘书长,经济部国贸局长,经济部常务次长、政务次长,经济部长,“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行政院南部服务中心主任,行政院政务委员。
  基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财团法人定名为“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以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并谋保障两地区人民权益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提供服务时,得酌情收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本会为达成前条所定之宗旨,办理及接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业务:
  一、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境案件之收件、核转及有关证件之签发补发等事宜。
  二、大陆地区文书之验证、身分关系之证明、协助诉讼文书之送达及两地人犯之遣返等事宜。
  三、大陆地区经贸信息之搜集、发布;间接贸易、投资及其争议之协调处理等事宜。
  四、两地区人民有关文化交流之事宜。
  五、协助保障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停留期间之合法权益。
  六、两地区人民往来有关咨询服务事宜。
  七、政府委托办理之其它事项。
  第四条 本会之主事务所设于台北市,并得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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